美国移民并不总是需要自己找雇主,尤其是在某些特定的移民类别中,比如家庭团聚类、难民或庇护类、以及一些特殊人才签证等。不过,对于大多数职业移民来说,确实需要雇主的支持,尤其是H-1B、L-1、EB-2和EB-3等类别。说“美国移民不用自己找雇主”这句话并不完全准确,但确实存在不需要自己找雇主的移民途径。
首先,家庭团聚类移民是美国移民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根据美国《移民与国籍法》(INA),公民和绿卡持有者可以为其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申请移民。例如,美国公民可以为年满21岁的未婚子女申请移民,而绿卡持有者则可以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这些申请通常由在美国的亲属提交,而不是由申请人自己去找雇主。这种情况下,申请人无需自己寻找工作或雇主,因为他们的移民资格是基于家庭关系而非职业能力。
其次,难民和庇护类移民也不需要自己找雇主。美国政府为逃离迫害的人提供庇护,这些人一旦获得身份,就可以合法在美国工作,但他们并不需要通过雇主来获得移民资格。难民在抵达美国后的一年内可以申请工作许可,而庇护申请获批后也可以立即工作。这类移民的途径主要是基于人道主义考虑,而不是职业需求。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的签证类别允许申请人无需雇主支持。例如,EB-1A杰出人才签证适用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取得显著成就的人士。这类签证不需要雇主担保,申请人可以自行申请,只要能证明自己在专业领域内具有卓越的能力和成就。EB-5投资移民也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只需投资一定金额的资金并创造就业机会,即可获得绿卡,同样不需要雇主支持。
然而,在大多数职业移民类别中,雇主仍然是关键因素。例如,H-1B签证是针对高技能专业人士的临时工作签证,必须由美国公司担保才能申请。同样,EB-2和EB-3签证也需要雇主提供职位,并且要通过劳工证(PERM)程序来证明没有合适的美国工人可以胜任该职位。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必须依赖雇主来完成整个移民过程。
美国还有一种称为“自我提名”的移民方式,即所谓的“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这是一种针对EB-2类别的特殊申请,允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无需雇主担保,直接申请绿卡。这通常适用于那些在科学、文化、教育、商业或农业等领域对美国有重大贡献的人士。虽然这种签证仍然需要一定的职业背景和成就证明,但它确实为一些申请人提供了无需雇主支持的途径。
综上所述,美国移民并非全部都需要自己找雇主,尤其是在家庭团聚、难民庇护、杰出人才和投资移民等类别中,申请人可以不依赖雇主来获得移民资格。然而,在大多数职业移民路径中,雇主仍然是不可或缺的一环。“美国移民不用自己找雇主”这一说法在特定条件下是成立的,但在整体移民体系中并不普遍适用。对于有意移民美国的人来说,了解不同移民类别之间的区别非常重要,这样才能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移民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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