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移民政策中,家庭团聚一直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主申请人获批后,是否可以将新配偶追加申请家庭团聚身份,是许多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根据新西兰移民局(Immigration New Zealand, INZ)的相关规定,主申请人获批后,如果其配偶在后续结婚,是否能够将新配偶纳入家庭团聚申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主申请人”和“家庭团聚身份”的定义。主申请人通常是指已经获得某种签证的移民者,例如技术移民、雇主担保、投资移民或家庭团聚类签证等。而家庭团聚身份则是指与主申请人有合法婚姻关系或长期伴侣关系的配偶,通过特定的申请流程获得新西兰居留权或永久居留权。

对于主申请人获批后再次结婚的情况,新配偶是否可以追加申请家庭团聚身份,关键在于以下几个因素:
第一,主申请人所获签证类型。不同类型的签证对家庭成员的申请有不同的限制。例如,技术移民类签证(如技能型移民)允许主申请人将配偶作为附属申请人一同申请,但一旦主申请人获批,配偶必须在签证生效前已婚,否则无法再行追加。如果是通过家庭团聚类签证获得永居,那么主申请人通常已有配偶,因此在之后结婚的情况下,新配偶可能无法直接追加为家庭团聚申请。
第二,主申请人获批后的婚姻状态。如果主申请人是在获得签证后才与新配偶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新配偶是否可以被纳入家庭团聚申请,取决于主申请人的签证类型以及是否满足相关条件。例如,如果主申请人是通过雇主担保获得工作签证,且该签证允许其家属随行,那么在主申请人获得签证后,其新配偶是否可以在一定时间内申请家属签证,取决于INZ的具体规定。
第三,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新西兰法律要求婚姻关系必须合法有效,且双方均为自愿结合。如果主申请人与新配偶在主申请人获批后结婚,并且符合新西兰婚姻法的规定,那么从法律上讲,新配偶是合法的配偶,理论上具备申请家庭团聚资格。
第四,申请时间点。根据INZ的规定,家庭团聚申请通常需要在主申请人获得签证之前提交。如果主申请人已经获批,而新配偶是在之后结婚,那么是否还能追加申请,需要看是否有相关的政策支持。例如,有些签证类别允许在主申请人获得签证后,于一定期限内补交配偶信息,但这并不是普遍适用的规则。
还需要考虑的是,如果主申请人已经获得了永久居留权,那么其新配偶是否可以通过其他途径申请,比如配偶类签证(Partner Visa)。配偶类签证适用于与新西兰公民或永久居民建立稳定关系的外国人,无论该关系是否发生在主申请人获得签证之前。在这种情况下,新配偶可能有机会通过配偶类签证来获得新西兰居留权,而不是通过家庭团聚身份。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配偶类签证的申请流程较为复杂,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包括双方的关系证明、共同生活证据、经济状况等。同时,INZ对配偶类签证的审批标准较为严格,尤其是在处理“虚假婚姻”问题时更为谨慎。
综上所述,主申请人获批后再次结婚,新配偶能否追加申请新西兰家庭团聚身份,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主申请人的签证类型、婚姻状态、申请时间点以及新配偶是否符合配偶类签证的条件。如果主申请人是通过技术移民或其他非家庭团聚类签证获得居留权,那么新配偶可能无法直接追加为家庭团聚申请,但可以通过配偶类签证的方式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主申请人及新配偶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或顾问,以确保申请流程的合规性和成功率。
总之,虽然主申请人获批后再次结婚并不意味着新配偶无法获得新西兰居留权,但能否通过家庭团聚身份申请,仍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合理规划申请路径,以最大程度地保障自身权益。

添加客服微信,获取相关业务资料。
TC001716、TC006080